醫學顯微鏡可分為光學顯微鏡和電子顯微鏡顯微鏡,光學顯微鏡分copy為正置顯微鏡物鏡和倒置顯微鏡。兩者區別為:
1、物鏡與載物台的相對位置不同:正置顯微鏡物鏡百轉換盤朝向是向下的,載物台在物鏡下方;倒置顯微鏡的物鏡是向上的,載物台在物鏡上方。
2、適用條件不同:正置顯微鏡物鏡適合觀察切片等;倒置顯微鏡適合觀察到培養皿裏麵的活體細胞。
3、工作距離不同:正置顯微鏡物鏡工作距離比較短;倒度置顯微鏡工作距離長。
擴展資料:
工作原理:
光學顯微鏡是由兩組透鏡組成的光學折射係統,其中焦距較短、靠近觀察物、成實像的透鏡組稱為物鏡知,焦距較長、靠近眼瞳、成虛像的透鏡組則稱為目鏡。位於物鏡前方的觀察物體道由物鏡作級放大後成倒立的實像。
然後,該實像再被目鏡作第二級放大,在位於人眼的明視距離處,得到放大效果的倒立虛像。通過顯微鏡機械調焦係統,可以調整並滿足相對於物鏡的成像條件以及觀察者明視距離的二次成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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