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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有哪些 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分類: 通用機械 瀏覽量: 留言數: 23976

      一、什麼是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簡稱塔機,就是大家常說的塔吊,是一種動臂裝在高聳塔身上部的旋轉起重機,這種起重機作業空間大,主要用於房屋建築施工中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輸送及建築構件的安裝。

      二、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有哪些

      塔吊是大型工程機械,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我們必須強製性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包括:

      1、起重力矩限製器

      塔吊在吊裝物體時,吊裝半徑和吊物重量的乘積是一個不變的定數。根據這個原理製作了起重力矩限製器,主要作用是防止超載的安全裝置。力矩限製器僅對塔機臂架的縱向垂直平麵內的超載力矩起防護作用,不能防護斜吊、風載、軌道的傾斜或陷落等引起的傾翻事故。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有哪些 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2、起重量限製器

      起重量限製器的作用是保護起吊物品的重量不超過塔機的允許的最大起重量,是用以防止塔機的吊物重量超過最大額定荷載,避免發生機械損壞事故。

      3、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用來限製吊鉤接觸到起重臂頭部或載重小車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點(地麵或地麵以下若幹米)以前,使起升機構自動斷電並停止工作,防止因起重鉤起升過度而碰壞起重臂的裝置。

      4、幅度限位器

      用來限製起重臂在俯仰時不超過極限位置的裝置。當起重的俯仰到一定限度之前發出警報,當達到限定位置時,則自動切斷電源。

      5、行程限位器

      (1)小車行程限位器:設於小車變幅式起重臂的頭部和根部,用來切斷小車牽引機構的電路,防止小車越位。

      (2)大車行程限位器:用來防止起重機脫軌。

      6、夾軌鉗

      用來夾緊鋼軌,防止起重機在大風情況下被風力吹動而行走造成塔機出軌傾翻事故的裝置。

      7、風速儀

      自動記錄風速,當超過六級風速以上時自動報警。

      8、鋼絲繩防脫槽裝置

      主要用以防止鋼絲繩在傳動過程中,脫離滑輪槽而造成鋼絲繩。

      9、吊鉤保險

      防止起吊鋼絲繩由於角度過大或掛鉤不妥時,造成起吊鋼絲繩脫鉤,吊物墜落事故的裝置。

      三、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保障塔吊的作業安全,除了配置必要的安全裝置外,操作人員還要注意遵循塔吊的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檢查

      (1)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曆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

      (2)操作前應鬆開夾軌器,按規定的方法將夾軌器固定。清除行走軌道的障礙物,檢查跨軌兩端行走限位止擋離端頭不小於2~3m,並檢查道軌的平直度、坡度和兩軌道的高差,應符合塔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縫等現象。

      (3)軌道安裝後,必須符合下列規定:兩軌道的高度差不大於1/1000。縱向和橫向的坡度均不大於1/1000。軌距與名義值的誤差不大於1/1000,其絕對值不大於6mm。鋼軌接頭間隙在2~4mm之間,接頭處兩軌頂高度差不大於2mm,兩根鋼軌接頭必須錯開1.5m。

      (4)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象。

      (5)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

      (6)檢查各部製動輪、製動帶(蹄)無損壞,製動靈敏;吊鉤、滑輪、卡環、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製器、重量限製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等)靈敏、可靠。

      (7)操作係統、電氣係統接觸良好,無鬆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

      (8)對於帶有電梯的塔機,必須驗證各部安全裝置安全可靠。

      (9)配電箱在送電前,聯動控製器應在零位。合閘後,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10)所有電氣係統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作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築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Ω(歐)。

      (11)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m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12)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入生產。

      2、安全操作

      (1)司機必須按所駕駛塔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進行作業

      (2)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複,嚴禁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

      (3)司機必須在佩有指揮信號袖標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或主動采取防範或相應緊急措施。

      (4)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5)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6)當吊鉤滑輪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

      (7)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製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時,高度限位器調整為:吊鉤滑輪組與對應的最低零件的距離不得小於1m,直撞式不得小於1.5m。

      (9)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

      (10)操縱控製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到第一擋,然後逐級加擋,每擋停1~2s,直至最高擋。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製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後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對慢就位擋有操作時間限製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定時間使用,不得無限製使用慢就位擋。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於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至少100mm。

      (12)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時,應提前減速停車。

      (13)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麵約50cm停住,確定製動、物料綁紮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後方可指揮起升。

      (14)起重機在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5)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

      (16)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

      (17)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

      (18)起重機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須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19)兩台搭式起重機同在一條軌道上或兩條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軌道上進行作業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部位的安全距離,最小不得低於5m。

      (20)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麵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21)司機必須經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22)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23)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24)凡有電梯的塔式起重機,必須遵守電梯的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嚴禁超載和違反操作程序。

      (25)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兩台或兩台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時,必須保證臂杆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並有可靠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後方可施工。

      (26)動臂式塔式起重機在重物吊離地麵後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隻能單獨進行,嚴禁帶載變幅。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變幅。

      (27)起升卷揚不安裝在旋轉部分的起重機,在起重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28)裝有機械式力矩限製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後,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29)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定,起重機拐彎時應在外軌麵上撒上沙子,內軌軌麵及兩翼塗上潤滑脂。配重箱應轉至拐彎外輪的方向。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或吊重物轉彎。

      3、停機後檢查

      (1)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後,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和軌道中間合適的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並鎖緊全部的夾軌器。

      (2)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或製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後,司機必須搬開手柄,鬆開製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

      (3)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離不大於5m位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製起重臂隨風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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