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裝載機行駛時,應收回鏟鬥,鏟鬥離地約400~500mm。在行駛過程中注意是否有路障或高壓線等。除規定的駕駛人員外,不準搭乘其它人員。
2、裝載機行駛時,避免突然換向行駛,鏟鬥帶負荷升起行駛時,不準急轉彎和急刹車。
3、裝載機在公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下坡禁止空檔溜放。
4、在傾斜坡地若發動機熄火,應把鏟鬥放在地上並製動,將各操作杆置於中位,再啟動發動機。
5、裝載機應注意鬥杆不應升太高。
6、對邊坡、壕溝、凹坑卸料時,注意不要使鏟鬥過於伸出,以免傾覆。
7、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工作,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8、裝載機轉向架未鎖閉時,嚴禁站在前後車架之間檢修保養。
9、大臂升起後,在進行潤滑和調整等工作前,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支住大臂,以防大臂落下傷人。
10、作業後,應將裝載機停放在安全場地,將鏟鬥平放地麵,所有操作杆置於中位,並製動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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